來新埔站辦事情,結束後到處逛逛,看到了這家可愛的小店

2014-03-13 19.54.33  
(離開時才想到照相,所以比較暗)

 

七見櫻堂,是一家手工巧克力及相關食品的專賣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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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出處:http://udn.com/NEWS/READING/X5/7697665.shtml

在我看過的電影中,《少年Pi的奇幻漂流》是最好的電影之一,說實話,我幾乎認為這恐怕是我看到的最好的電影。因為這部電影不僅有趣,而且極有深度,看了以後你會有很長時間的思考,到底這部電影在講什麼?

對我而言,這部電影之所以吸引了我,是因為電影裡有老虎,我一輩子都喜歡看有動物的電影,因為我始終好奇這種電影是怎麼拍的。這部電影看完以後,我還是不知道很多鏡頭是怎麼拍出來的,但是,這不是一部僅僅靠特效的電影。因為這個少年Pi講了一個故事,在這個故事中,有一個人在海上漂流了277天之久,而和他在一起的,是一隻老虎。這當然是非常神奇的故事,他第一次講給兩個日本人聽,他們是被派來調查整個沉船案件的人,他們都不相信這個故事。我們實在不能怪他們,因為人和老虎和平相處長達這麼久,任何人都不會相信。所以,少年Pi又講了一個故事,這個故事就不太有趣了,故事裡,救生艇上有四個人,一個廚師,一個水手,少年Pi和他的母親,水手受傷得很厲害,廚師殺掉了水手和少年Pi的母親,最後少年Pi也殺死了廚師。奇妙的是,少年Pi對這兩位調查員說,這兩個故事隨便你相信哪一個,可是如果你相信第一個故事,也就是人和老虎共存的故事,那你心中一定有神,你一定是有宗教信仰。

這種情節在別的電影中從來沒有看到過,但是這個情節是這部電影的主題,我的寶貝學生們看過這部電影以後,都說他們看不懂這一段,尤其不懂的是,為什麼相信第一個故事,心中一定有神。

我們看一部小說或者一部電影,不能只看某一段情節,而是要看整個小說或整部電影。以偵探小說為例,偵探小說的作家往往在小說的開始處,就透露了一些線索。舉例來說,小說中說,當大家在走向案發現場的時候,有人忽然皮包掉了,他彎下身來撿起皮包。對我們讀者來講,覺得這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,其實寫偵探小說的人,不會寫一段毫無意義的話,有人皮包掉了,他去撿,看上去是一個普通的動作,與故事好像沒有關係,如果我們常常看偵探小說的話,就會發現這一個情節是有相當重要關係的。掉皮包的人,是故意掉的,他撿起皮包的時候,也順手撿起一個對他不利的證物。我再舉一個例子,在案發現場有人撿起一個東西,偵探立刻加以沒收,理由是他是偵探,他必須保有所有的證據。可是,他事後一直不提這個被撿起的東西,道理非常簡單,偵探本人就不是好人,他說要保有這個證據,其實他是消滅了這個證據。

dana1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http://youtu.be/pFJ8EFzywjw

好喜歡這首歌與詞
很遺憾早年沒有習慣寫日記
已經忘記十五歲的自己,在想些什麼、害怕什麼、又夢想著什麼?
十五、二十、三十都已經錯過了

delana03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   P7071845  

 

你或許有聽我提過
過去六年的暑假,我都跟著伊甸基金會出隊當國際志工
走過甘肅、青海、泰北、印度、尼泊爾、柬埔寨

delana03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

從大五實習開始,陪伴我無數歲月的小紅(腳踏車)
鑑於現在使用率極低
決定運回桃園,給母親大人放學校用

中和到桃園,google地圖告訴我,走國道3號只需27.8公里、36分鐘
但除非小紅化身成變型金剛,不然大概沒那動力上高速公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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